后勤保障处内部工作餐管理规定

发布者:后勤服务发布时间:2019-06-10浏览次数:1985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各类内部工作餐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结合后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内部工作餐范围及标准

内部工作餐是指因连续工作需要,不能按时离岗用餐而产生的工作用餐。内部工作餐标准不超过10/人次。

二、审批程序

1.所有加班内部工作用餐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安排的程序。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审批程序的,电话报分管领导同意后落实,一周内补办审批手续。

2.申请内部工作餐应当填写《后勤保障处内部工作餐审批单》,填写好用餐事由,并填列每位就餐人员姓名,由分管领导审批。

三、相关要求

1.内部工作餐费用结算方式。当月内部工作用餐当月报销,内部工作餐费用报销时需附办理审签手续后《后勤保障处内部工作餐审批单》,到财务部结账报销。

2.严格执行内部工作用餐管理规定。各科室、各中心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把关,从严管理,严禁将工作餐费用作为一种变相福利。如有违反,将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3.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后勤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后勤保障处内部工作快餐审批单.docx

后勤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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