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为深入落实学校 “我为师生办实事” 工作要求,切实保障东龙校区在岗教职工(以下简称教职工)就餐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职工用餐体验,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对东龙校区教职工就餐方式及就餐补助作如下规定:
一、就餐方式
东龙校区三食堂不设立教工窗口,教职工可在该食堂全部窗口就餐并据实结算。由信息中心按月汇总当月教职工就餐记录及对应补助,次月统一发放至教职工一卡通账户。
二、就餐补助标准
按校长办公会 2023 年第 13 次会议精神,教职工各餐次个人付费、学校补助标准统一如下:
1.早餐:个人付2元,学校补助4元;
2.中餐:个人付5元,学校补助12元;
3.晚餐:个人付3元,学校补助6元。
三、就餐补助计算方法
教职工在可在东龙校区食堂各窗口就餐,按当日早中晚各餐首次实际消费金额和学校补贴标准据实核算餐次补助。
示例:中餐首次实际消费 8 元(未达到 12 元补助上限),学校补助 8 元;中餐首次实际消费 18 元(超出 12 元补助上限),学校补助 12 元。早晚餐同此办法,自2026年9月2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后勤保障处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