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后勤服务发布时间:2023-11-21浏览次数:522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加强对维修改造工程的项目管理,严格规范项目立项和预决算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效益,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江理工后〔2020〕87号),现将2024年度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根据本单位的设施使用状况和发展需要,本着实事求是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充分考虑预算项目的实际执行能力,提出需要维修改造的项目。经学校批准,统筹纳入2024年度维修改造计划。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维修项目是指预算金额超过50000元(含)以上,在校内的各类公用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上进行的,以恢复和改善相关设施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的施工作业,以及为改善环境、提高设施使用效率所新增的工程项目,具体包括:

  (一)室内一般土建、维修改造工程。

  (二)室内外水、电、气等维修改造工程。

  (三)房屋外立面、场地、道路、管道、围墙等室外维修改造工程。

  (四)实验室维修改造工程。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4年度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申报工作,增强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认真填写并按期提交申请表。如未按期申报的,将视为无维修改造需求,除突发状况及不可预见外,学校原则上将不再安排新增维修改造项目。

  1.各单位负责对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实验、行政办公用房确需维修的项目进行申报。

  2.后勤保障处负责对学生宿舍生活设施等确需维修的项目进行申报。

  3.资产处负责对全校实验室维修改造的项目进行申报。

  4.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对全校建筑、广场、道路、围墙、公共场所、绿化改造、给排水、配电设施等确需维修的项目进行申报。

  (二)各单位申报2024年度维修改造项目计划时,需简要说明维修改造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项目内容及要求、经费概算等内容,统一汇总(各单位专人负责,原则不接受单独个人申报),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报送后勤保障处。

  (三)各单位申报的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由后勤保障处汇总,并经过论证,报学校研究批准后确定,列入2024年度维修改造财务预算,根据总体安排和经费落实情况分步实施。未申报并列入财务预算的,除突发安全事故的排危抢险以及水电气应急抢修工程项目外,2024年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维修改造项目。

  (四)各单位涉及的会议室、学术报告厅等维修改造项目通常不列入学校年度维修改造财务预算,经费由各部门自筹。

  (五)各单位采取自有资金进行的维修改造项目需报后勤保障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财务不予结算。

  (六)如因上级下达的计划、国家有关政策、学校事业计划调整等原因,影响到学校年度维修改造计划项目的执行,后勤保障处将根据学校要求对年度项目计划提出调整意见,报学校批准。

  (七)各单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江苏理工学院2024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报后勤保障处。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86953715,E-mail:304593130@qq.com

  附件:江苏理工学院2024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docx